借“学习雷锋、善行河北、温暖邯郸”的春风,为促进校风、学风建设,弘扬我院的优良作风,展现我院学生笃行守信、勤勉善思、学以致用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,经研究决定对表现突出、成绩卓越的个人予以表彰。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开展争当学习雷锋标兵、学习标兵、遵守纪律标兵、创新创意标兵及自强自立标兵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评定期间为2011年9月1日——2012年3月底。
1、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具有爱党、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校园的高尚境界和追求;
3、勤奋学习、追求知识、热爱科学、善于创新、成绩优秀。
4、关心他人、助人为乐、舍己为人,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实践者;
5、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,工作积极主动,事迹突出;
6、不仅是和谐文明校园的参与者,还能在班、系文明校园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1、遵守法律法规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未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;
2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成绩优良,所学科目成绩优秀;
3、不仅自己善于学习,还能够带动全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。
4、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及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2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未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;
3、不仅自己模范遵守纪律,还能带动和影响其他同学遵守纪律。
4、乐于奉献、表现突出、成绩显着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;
评选名额为10人,评选条件为在学习实践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,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意竞赛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,将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:
1、具有良好的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的能力,在学习方法上有创新;
2、参加创新创意竞赛、科研活动获奖或拥有科研专利、科研产物;
4、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深入社会,并对解决具体问题具有较大实际应用价值;
5、能带动其他同学积极参加创新、创意大寒,并起重要作用。
2、自强自立,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,及社会实践活动;
3、刻苦学习,年度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,或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,为学校争得荣誉;
4、在战胜经济困难努力完成学业的过程中有特别突出、特别感人的事迹或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。
1、各班级把评选工作与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。通过评选工作,要在学生中形成政治上坚定成熟、学习上刻苦努力、行为上文明的良好氛围;
2、各班级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,增强评选工作的透度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;
3、各类标兵候选人要充分体现出“典型性”、“先进性”、“榜样性”。
1、以系为单位做好动员发动工作,确实把各方面优秀的学生推荐上来,对学生的事迹材料给予指导、把关。
3、系将评选推荐名单进行汇总,初评,无异议后报学生处;
3、学生处、团委根据各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组成专家组,对所报材料进行打分,评选出“五十个标兵”。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;
4、公示无异议后,给予表彰,表彰结果记入学生档案,并组成感动校园报告团到各系巡回报告。
1、符合评选条件欲申报参评的学生以自荐的形式,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。
2、学习标兵提交成绩单(加盖系印章),创新创意标兵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、发表文章的期刊目录复印件、专利证书等复印件、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公益活动证明。
各班级4月2日晚5:30前,将推荐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处(办公楼1105室),电子版于4月2日前发送至孙老师校园邮箱。